松江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奖励资助扶持
一、项目名称
松江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奖励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的从事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的企业法人。且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 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适用范围
科技中介服务: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包括下列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科技文献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技术市场管理服务;其他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科技中介服务、其他科技中介服务;技术交易市场。
四、支持标准
对松江区新引进的科技中介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1000 万元,纳税 1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3000 万元,纳税 3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8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1 亿元,纳税 10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12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存量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及纳税增量达到上述条件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方式
松江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奖励资助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六、资金拨付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将松江区松江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奖励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七、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项目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过去三年里有偷税、漏税等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取消项目法人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松江区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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