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奖励资助扶持
一、项目名称
松江区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奖励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的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企业法人。申报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 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适用范围
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指为了增加知识(包括有关自然、工程、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该活动仅限于对新发现、新理论的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1、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数学研究;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研究;力学研究;物理学研究;天文学研究;化学研究;地球科学研究;生物学研究;其他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2、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材料科学研究;冶金工程技术研究;机械工程研究;化学工程研究;纺织科学技术研究;食品科学技术研究;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动力与电力工程研究;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核科学技术研究;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研究;土木建筑工程研究;水利工程研究;交通运输工程研究;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实验(试验)服务、其他海洋科学技术研究;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土地科学研究;新材料研究与试验发展;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3、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包括下列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农学研究;林学研究;畜牧、兽医研究;水产学研究;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4、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包括下列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研究;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研究;药学研究;中医学与中药学研究;运动医学和实验发展;其他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包括下列社会人文科学研究活动,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宗教学研究;语言学研究;文学研究;艺术学研究;历史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经济学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研究;教育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统计学研究;跨学科研究;其他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四、支持标准
对松江区新引进的松江区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1000 万元,纳税 1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3000 万元,纳税 3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8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超过 1 亿元,纳税 100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 12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存量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及纳税增量达到上述条件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方式
松江区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奖励资助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六、资金拨付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有关规定,将松江区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奖励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七、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项目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过去三年里有偷税、漏税等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取消项目法人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企业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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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3
- 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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