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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补贴

对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经认定,给予企业采购费用的 15%,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补贴企业上年度在松江的纳税总额。

一、项目名称

松江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补贴

二、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盈利企业。

三、支持标准

对支持企业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经认定,给予企业采购费用的 15%,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补贴企业上年度在松江的纳税总额。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设施设备采购专项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务依法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4、被采购企业必须为我区注册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5、采购设备必须用于我区注册企业的生产制造、扩大产能;

6、单台(套)设备或单笔设施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含);

7、采购的设备备案、环评等方面的手续基本落实。

五、申报材料          

1、采购区内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申请表;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新增设备项目的备案文件;5、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及供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承诺所报资料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2.所在镇(街道、经开区)推荐意见;13.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六、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在核定支持金额后一次性拨付松江区内企业采购本区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专项补贴扶持资金。

七、监督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制度,如发现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不同阶段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相关单位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支持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按照规定追究项目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创建时间:2019-11-1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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