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
一、项目名称
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
二、申报对象
项目支持对象为在松江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无未完成验收的同类型专项项目。
三、资助标准
对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项目总投入 5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 30 %补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 200 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在所属领域突破关键技术,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启动或当年内启动的项目;
(二)松江区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重点鼓励企业在流程制造和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应用和开展智能化管理和服务示范应用,项目总投入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启动或当年内启动的项目。
五、支持领域
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智能制造领域、智慧安防领域、新能源领域、生物医药领域、新材料领域、节能环保领域、集成电路领域。
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企业在流程制造和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应用,开展智能化管理和服务示范应用,开展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技术示范应用。
六、支持方式
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资助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拨付。
七、资金拨付
对确定为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专项支持项目的,若项目为重点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支持资金的 50%,项目验收评估后,区经委根据验收评估等级,确定相应后续拨付资金;非重点项目即一般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在立项后核定支持金额,项目验收评估后,区经委根据验收评估等级,确定实际支持金额并一次性拨付。
八、监督责任
松江区产业化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及重点领域示范应用项目专项支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支持资金、擅自改变专项支持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究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追回已拨付的专项支持资金,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专项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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