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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助扶持

支持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人机互动、设备互联、数据流通实现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制造能力精准交易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助扶持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1)支持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人机互动、设备互联、数据流通实现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制造能力精准交易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跨越,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实现企业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本区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支持方式

青浦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六、操作流程

青浦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项目调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产推办审核、立项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成果管理等。

七、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助扶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资金的有权撤销相关项目,追回资金。

 
创建时间:2019-11-2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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