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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众创空间备案奖励补贴扶持

(1)对认定备案的青浦区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对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房租进行补贴,按照1元/平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备案起三年内予以租金100%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扶持资金每年集中支付一次。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众创空间备案奖励补贴扶持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以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的运营管理机构。

三、扶持标准

(1)对认定备案的青浦区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房租进行补贴,按照1元/平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备案起三年内予以租金100%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扶持资金每年集中支付一次。

(3)根据注册成立公司的考评情况,区财政给予1-5万元的开办费补贴,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每个预孵化成功项目1万元的孵化服务补贴。

(4)青浦区众创空间内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仅限于获得“科技履约贷”科技信贷融资的情况),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每项5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每个众创空间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5)支持举办有助于推进创新创业的各类活动,经审核认定的活动项目,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实际支出金额30%的补贴,每一众创空间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上年度在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前三等次成绩且落户青浦区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的赛事奖励;

(6)对众创空间为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购买第三方服务发生的费用进行补贴,每一众创空间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7)青浦区众创空间内入驻企业成功上市,区财政给予众创空间运营单位每家10万元奖励;

(8)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对入驻的优秀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对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备案条件

备案青浦区众创空间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运营管理机构须是在青浦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3人以上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团队和主要负责人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众创空间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区域:(1)具有一定数量的办公工位,能够免费或者低成本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办公条件。(2)具有一定面积的公共会议室(多功能室),能够为会议、路演、讲座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活动场所。(3)具有“专家指导室”,能够为在孵团队或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创新创业导师指导服务空间。(4)具有“创业苗圃区”,能够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商务计划并开始实施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办公空间。(5)具有“创业孵化区”,能够为已经成立公司的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办公空间。

(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整合资源,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务平台。

(五)具有完善的运营和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五、支持方式

青浦区众创空间备案奖励补贴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六、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众创空间备案和补贴扶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资金的有权撤销相关项目,追回资金。

 
创建时间:2019-11-21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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