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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

对批准立项的青浦专利新产品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区财政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0%。并对立项的单位颁发“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证书”。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三、扶持标准

对批准立项的青浦专利新产品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区财政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0%。并对立项的单位颁发“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证书”。

四、申报条件

1.注册并纳税在青浦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经营业绩及信用良好,财务制度管理健全,纳税较好;

3.符合国家、上海市和本区产业导向;

4.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

 5.产品相关技术已获得专利授权,除了生物医药领域特殊产品外,应为获得专利授权后三年内的产品;

 6.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产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新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应按照相关特殊规定提供有效证明;

7.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材料

1.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推荐表。

2.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相关专利最近一次年费交付凭证复印件;

6.产品完整的技术标准(中文版);

7.产品检测(验)报告(中文版);

 8.产品技术水平查新报告;

 9.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

10.特殊行业产品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企业法人和法人代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六、支持方式

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七、资金拨付

区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报产业协调推进办,经复核确认后,由科委会同财政局下达立项通知、拨付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扶持资金;

八、监督责任

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专利新产品计划项目资助扶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对于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资金的有权撤销相关项目,追回资金。

 
创建时间:2019-11-21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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