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普资助项目申报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科普资助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青浦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三、扶持标准
1、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10000元以下;
2、市级以上的大型或重点活动项目资助标准50000元以下;
3、与区科技重点工作密切关联的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标准;
4、上级要求匹配的根据文件要求。
四、支持范围
1.科普设施类。主要是指科普示范村(居)、科普村(居)、科普基地等各类科普载体为更优质服务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科普对象参与性、有效性、体验度而实施的科普设施新增、改造等项目。
2.科普活动类。主要是指面向各类人群开展的综合性和专题性活动。重点资助在上海科技节、全国科普日、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等主题科普活动期间,结合申报单位自身特色资源,在公开场合开展的主题鲜明,参与范围广,互动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社会反响良好的线上线下科普活动。
3.科普创作类。主要是指科普图书、展教具、影视、微剧等各类原创科普作品的设计、创作和普及推广,内容须兼具科学化、艺术化,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且通俗易懂。
4.科普传播类。主要是指开发科普APP,原创系列科普微信内容(包括图文和视频)等,在已有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并与青浦科普微信公众平台免费共享。
5.“N个一”科普特色示范建设。主要是指依托区内现有的科普教育基地、各中小学和中职校、区科普示范村(居)、社区创新屋等科普载体,结合区域品牌科普活动,创建主题鲜明、设施完备、线上线下服务功能齐全的科普特色示范展示区,着力推进“一镇(街道)一品”,“一基地一特色”,“一社区一亮点”,“一学校一创智”、“一单位一主题”建设。其中一镇一品特色项目须街镇给与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每个街镇最多推荐1个。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请资助的科普活动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活动。活动应有详尽的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名单、活动评价指标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科普工作机构或团队,具备策划、组织、实施相应科普活动,研究开发相应科普内容项目的经验、资源和能力。
5.上年度资助项目经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单位,本年度不得申报新项目。
六、支持方式
青浦区科普资助项目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签定《项目实施任务书》后下拨70%资助经费。项目实施结束后,视情况下拨后续资助经费。
七、监督责任
项目申报或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须在两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科协,由区科协确定是取消该项目还是继续资助。
科普资金资助的项目成果均须标注“青浦区科普资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以资助为基础出版的专著、音像制品,或制作的网站,须在扉页、字幕或网页中标注“青浦区科普资金资助项目”字样。
承担项目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报表的,或无故未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规定任务以及违反项目专款专用规定的,区科协将缓拨或停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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