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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青浦区企业总投入达到300万元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1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国家、上海市申报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国家、上海市相关文件执行。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青浦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范围

技术改造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四、资助标准

青浦区企业总投入达到300万元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1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国家、上海市申报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国家、上海市相关文件执行。

五、申报条件

申请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改造项目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项目总投入3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入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性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等费用,其中建安投资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25%。软性投入包括软件、试验和检测等费用。项目总投入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70%。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建设期在近二年度已完成的技改投资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支持资金申请;  (二)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支持资金申请报告;(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新增用地项目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零增地项目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七)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本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九)项目尚未获得区、市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十)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文件。

七、支持方式

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支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

八、资金拨付

对于审核通过的青浦区技术改造项目,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审议通过后区财政局根据文件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到各相关单位。

九、监督责任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于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企业享受本相关扶持资金时,若同时可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政策的,则在享受国家、市以及其他区级政策之后,按“差额补足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创建时间:2019-11-2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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