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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支持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 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支持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青浦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技术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三、支持范围

参加上年度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内各大会展中心(不包括酒店、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各类展会的企业。

四、扶持标准

对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50%的补贴,按实际参展标准展位(9 平方米)个数申请项目,单个展会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标准展位支持,单个标准展位最高限额15000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申请表;2、企业基本信息表;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参展合同(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或参展通知书5、付款水单(银行章、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6、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六、支持方式

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七、资金拨付

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支持资金申请经区推进中小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八、监督责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惩戒,对申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青浦区企业国内展会费用补贴支持资金:

(一)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的;

(二)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且经产业部门评审后认定不予扶持的;

(三)存在拖延验收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申请单位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暂缓使用本专项资金。上级或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创建时间:2019-11-28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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