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企业】上海市各区级文创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一、浦东新区
对获得国家、市、区文化创意主管部门颁发年度荣誉称号 的新区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为10万元。
二、闵行区
对闵行区新引进的文化创意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宝山区
对拥有自主创意设计能力或行业影响力的优秀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符合宝山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行业引领性、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租金(购房)补贴。对近三年内新设立或者引进本区,并租赁或购买办公用房500(含)平方米以上,且公司规模30人(含)以上的优秀企业,按一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或新购办公用房总价的5%给予租金或购房资金补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原则上一次性拨付。荣誉奖励。对本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内的企业,获得国际、国家、上海市、宝山区相关荣誉(荣誉授予单位应是政府机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多级奖励的从高但不重复奖励。
四、松江区
对新入驻松江区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类示范) 园区、楼宇、空间满一年且租借的办公用房为自用的文化企业, 租用办公用房且产证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按其租金的60% 给予补贴,补贴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面积不得大于 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登记面积,从申报年度起可连续享受三年 (需每年申报)。 对获评为区级艺术家驻留示范目的地的文化企业,给予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青浦区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经认定为青浦区文化创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 万元。
六、奉贤区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特色)文创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经济贡献总额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奉贤区文创企业,经认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50万元。
七、普陀区
1、对新引进的互联网影视领军企业,区域经济贡献突出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开办费补贴,分三年拨付。若同时符合《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支持新引进导向型企业发展”的,从高不重复享受。2、对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较大的互联网影视企业,租赁本区内办公场地自用的,可按合同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房租补贴;购置本区内办公场地自用的,可按购房金额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在本区内自用办公场地开展信息化、硬件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综合改造且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投资额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1、对于新引进的音频产业领军企业,根据企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及对音频产业发展的带动引领作用,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资助,分三年拨付。2、对区域经济贡献度较大的音频企业,租赁本区内办公场地自用的,可按合同金额30%以内比例,给予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房租资助;购置本区内办公场地自用的,可按购房金额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在本区内自用办公场地开展信息化、硬件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综合改造且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投资额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八、徐汇区
集聚标杆型文创企业。围绕艺术、音乐、演艺、数字内容、影视传媒、创意设计等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领先、品牌标识度显著的文创企业。对新引进的标杆型文创企业,经认定,对企业开办、办公用房等成本,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九、虹口区
1.促进文创企业集聚发展。对新引进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在虹口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购房总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3元的租金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2.提升文创产业发展能级。对新引进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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