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申报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三、申报范围
方向1.北斗导航空间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北斗导航空间信息产业发展瓶颈技术,实施共性技术攻关;加强北斗导航融合创新,促进应用技术开发;支撑北斗导航空间信息产业持续创新发展,布局前瞻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1)多目标感知与高精度融合定位导航系统、星地一体化信号增强服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2)高性能导航定位核心部件、位置服务核心算法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自主导航、空间信息大数据、通信导航遥感融合应用方向创新技术研究。(4)多源数据融合、变化检测、参数定量反演、遥感大数据服务等技术研究,在海洋、海事、城市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5)新型遥感载荷、质量提升与智能处理分析等关键技术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研究内容(5)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3)、(5)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2.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进一步推进上海大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发展,建设上海市数据安全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突破区块链关键技术,鼓励相关行业开放应用场景,推进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1)研究多源多维度数据汇聚及融合计算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体系架构,并开展应用示范。(2)研究大数据分析算法模型,面向金融风控领域开展应用示范。(3)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开展新型共识算法、链上数据保密、区块链即服务(BaaS)等技术研究,并实现应用示范。(4)研究高效安全的数据实时上链技术,在金融保险、食品溯源、供应链领域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示范,并形成商业模式。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3.物联网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城域物联专网关键技术,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1)研究面向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研制基于知识的城市规则引擎,形成城市级运营管理平台,构建城域物联专网试验场,并在智慧社区等应用领域形成商业模式。(2)研发面向养老、消防等领域应用的智能化感知设备,支持多参数融合、场景自适应参数配置、边缘处理等功能。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4.新型显示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实现500t/年电子级耐高温PI的量产化,在OLED面板生产线示范应用,提升上海新型显示材料产业配套能力与协同创新能级。 研究内容:开发高品质PI浆料涂覆成膜工艺,完成OLED生产线全制程的工程化验证和示范应用。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5.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5G需求,突破5G网络关键技术,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进程,积极开展5G示范应用。加快工业控制安全和密码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研究内容:(1)研究5G网络空口信号测试关键技术,完成样机研制。(2)研究基于5G网络的8K视频等应用技术,并开展应用示范。 (3)研发工业软件功能安全测试与验证工具链并应用。(4)研究电力工业安全预警技术、智能网联车载安全测试技术、商用密码检测评估技术并应用。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2)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研究内容(4)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6.重点领域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突破数字化天文底片、高端软件、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领域关键技术,形成国产化系统、设备和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1)研究高可靠性导轨技术和高动态范围图像获取技术,并研制高精度多功能天文底片扫描仪开展应用。(2)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噪声仿真软件、高安全体系架构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并应用。(3)研发科普和工业设计类VR/AR系统、智能仿生昆虫飞行系统、亿级像素阵列相机系统、植物科普数据库系统、高性能超短焦投影镜头零部件、针灸用传感器并应用示范。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研究内容(3)拟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3)申报主体是本市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7、高分遥感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围绕高分遥感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趋势,鼓励上海在相关领域的前瞻技术研究和共性技术攻关,促进形成高分遥感产业高地。研究内容:(1)面向高精度智能化遥感国际前沿,开展新型遥感载荷、质量提升与智能处理分析等技术研究。(2)开展多源数据融合、变化检测、参数定量反演、遥感大数据服务等技术研究及应用。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方向8、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推动拟态防御系列化产品开发,培育拟态防御产业生态环境,打造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主动防御技术与产业高地。研究内容:(1)研发拟态防御网络通信设备、基础软硬件、应用支撑软件等系列化产品,并在重要信息系统实现应用示范。(2)研发基于拟态防御的云计算平台并开展应用示范。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研究内容(2)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申报主体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9、半导体芯片制造及装备零部件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促进芯片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引导协同创新,持续提高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配套能力,支撑产业竞争力提升。研究内容:(1)微型化、柔性化、多模态传感芯片及系统研发,在中医药信息化领域实现应用。(2)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用关键零部件研发、验证与应用及工艺检测系统设计研究。(3)定向自组装(DSA)、高可靠性绝缘体上硅关键技术研究。(4)风电变流用1700伏IGBT器件、模块开发和验证应用。(5)逆导IGBT关键技术研究,碳化硅器件驱动电路研发及应用。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3)、(5)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研究内容(2)、(4)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其中研究内容(2)要求装备整机企业或下游用户企业牵头。研究内容(3)每项技术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研究内容(3)、(5)时,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研究内容,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方向10、重点领域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鼓励本市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国产化系统、解决方案和设备的持续发展。研究内容:(1)研制基于国产虚拟现实装备的系统级解决方案,并在文化、医疗、旅游、科普教育领域开展规模化应用示范。(2)研究工控系统控制流量数据解析、风险量化评估等技术,在公安、电力、轨交行业形成应用示范;研究面向石化、钢铁、金融领域的网络安全分析方法,并形成防护技术及应用。(3)研发与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物联运营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建立相关城市物联综合评估评价体系。(4)研制低功耗广域网(LPWAN)自主通信模组、终端,开展不少于2万个节点的智能抄表应用示范。(5)研究雾计算框架下的物联网共性技术并应用;开展基于“共享经济”模式的物联网应用示范。(6)研发符合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要求的高安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7)构建柔性AMOLED显示技术风险预警系统与相关前沿技术研究。(8)研究超短焦激光电影放映一体机及核心光源技术,在本市社区影院和学校放映厅实现系统性应用。(9)国产飞行模拟科普装置与软件系统研制及应用示范。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5)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他研究内容申报主体是本市企业。研究内容(1)、(2)每个应用领域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其他研究内容限最多支持2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四、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7.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联盟、功能型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市区联动扶持项目。
五、申报时间
每年开展一次上海市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七、项目验收
上海市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围绕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撰写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项目承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说明材料。
八、支持方式
上海市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
九、监督与评估
加强上海市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项目实施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管理相关机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解除委托协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项目管理资格等处理;
(二)对有违规行为的咨询评审专家,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咨询评审和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
(三)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约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追回已拨项目资金、终止项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
处理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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