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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

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上海市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

二、申报对象

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上海市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三、申报范围

专题一、主题项目

方向1、上海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战略研究

研究目标:对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总体要求,掌握国际先进的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谋划上海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举措,围绕重点领域和重大任务开展前瞻研究,为上海面向2035年开展新一轮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战略支撑。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上海2035年科创中心建设愿景研究;

2、面向2035年上海科技创新发展主线和思路研究;

3、面向2035年上海科技创新发展重大任务战略布局研究;

4、面向2035年上海创新治理体系研究;

5、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方法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方向2、着力提升上海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研究目标:遵循科技创新规律,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和产业革命大趋势,通过实证研究,为上海成为引领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策源地提供决策支持。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上海提升基础研究能力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2、重大原创性、颠覆性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和组织实施机制研究;

3、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研究;

4、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创新策源能力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备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选取一个领域作为研究对象)

5、上海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创新能力的调查研究;

6、上海创新策源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3、深化上海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

研究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国际国内比较、案例研究等方法,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支撑上海构建符合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体制机制环境。

研究内容(本方向包含以下研究题目,原则上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1、促进自贸区新片区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研究;

2、以科创板建设为契机加快完善上海科技金融生态的对策研究;

3、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研究;

4、上海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研究;

5、青年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和培养机制研究;

6、新技术的社会风险评价与防范机制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自选项目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以及软科学研究方法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研究内容:(本专题包含以下选题方向,可自拟题目,题目不应与主题项目重复)

1、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政策研究;

2、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

3、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4、软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方法研究;

5、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经费额度:本专题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

专题三、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打造成熟稳定、专业特色的软科学研究团队,持续提升研究能力和基地品牌影响力,切实服务政府科学决策需求。

研究内容:围绕上海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和重点工作,结合基地自身特色方向,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资助额度将在基地建设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上一年度承担市科委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本年度申报项目的实际需求等,予以适当调整。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上海市已挂牌建设的软科学研究基地可申报,每个基地限申报1项。

专题四、主题项目

主题项目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面向2035的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预研究。结合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和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需求,跟踪国际科技创新的未来发展趋势,研究分析上海科技创新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未来科学、技术与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目标拟定和路径设计。

2、改革开放40年上海科技创新政策的演变与启示。全面梳理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科技创新政策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脉络,分析上海当前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发展现状与瓶颈问题,研究提出优化上海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有关建议。

3、战略科技人才的成长规律与路径研究。选取典型案例,研究战略科技人才的内涵、特征与成长规律,探索战略科技人才的遴选标准和方法,比较分析国内外战略科技人才的环境和政策,梳理上海战略科技人才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上海引进和培养战略科技人才的方法、思路和举措。

4、上海面向“一带一路”构建高水平创新网络研究。聚焦国家战略,结合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机遇,分析上海依托“一带一路”构建高水平国际创新合作网络的基础条件和机会点,研究提出构建高水平创新合作网络的路径选择及对策建议。

5、新时代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研究。聚焦若干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研究分析长三角城市群协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关键环节创新的现状基础、瓶颈制约及未来趋势,提出促进长三角城市群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目标、重点和路径。(该题目优先考虑联合长三角有关机构合作开展研究)

6、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研究。分析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对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上海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对国内外科技与文化融合的前沿领域和新兴热点进行案例分析,研究科技与文化融合的业态和模式创新趋势,结合上海的现状基础,提出有关建议。

8、新兴技术对上海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以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为主要案例,分析新兴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对上海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产生的主要影响和挑战,研究提出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对策建议。

9、颠覆性技术的识别评价及支持机制研究。借鉴主要国家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典型做法,研究颠覆性技术孕育、成长、演进及爆发的模式与路径,从政策设计、机制优化、环境营造等视角,研究提出上海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对策。

10、国内外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案例研究。基于上海优势产业领域,选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国内外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动因、模式与主要做法,基于上海现有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基础与现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11、我国主要城市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环境比较研究。通过典型案例研究,对比分析北京、深圳、杭州、上海等城市独角兽企业的发展情况、成长路径、创新环境等,提出上海吸引和培育独角兽企业的对策建议。

12、我国主要省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践案例研究。基于对各地发展实际情况的调研,研究分析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设定、任务部署和路径选择,挖掘可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瓶颈,提出上海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对策建议。

13、构建上海科技金融生态圈的思路研究。研究分析上海科技金融服务现状,对比国内主要省市的差异,面向科技金融业态、工具和产品的融合发展,提出新时期上海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的主要思路与路径选择。

专题五、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题目不应与主题项目重复),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8万元。

1、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政策研究。

2、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3、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

4、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5、软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方法研究。

专题六、主题项目

主题项目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科技创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梳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科技创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路径和抓手,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2)创新型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研究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内涵、特点及主要发展趋势,提出创新型驱动的关键统计指标,并对上海创新型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3)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研究。面向2040年,前瞻分析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对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科技创新全面支撑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的策略、路径及具体实施建议。

4)构建长三角协同创新网络对策研究。围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共建世界级城市群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发展目标,分析当前长三角创新协同的发展现状和各区域特色优势,研究提出长三角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的对策建议。

5)大科学基础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研究。梳理分析欧美发达国家在科学基础设施的第三方管理和运营的主要做法、实际效果与发展趋势,结合上海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6)上海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围绕上海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总体目标,借鉴国际经验,提出考核评价重点、方向与实施路径。

7)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型人才集聚研究。围绕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研发单元、机构和研发平台,吸引集聚全球一流研究人才与团队的方向、具体路径与推进机制,并提出有关建议。

8)上海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深化发展研究。分析上海各区资源禀赋、创新基础与未来发展定位,重点遴选若干创新功能集聚区,分析其发展现状、特色及优劣势,提出进一步深化创新功能集聚区的思路、举措及对策建议。

9)张江示范区、上海自贸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三区”联动改革发展研究。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聚焦上海创新创业重大需求和主要瓶颈制约,研究如何发挥张江示范区、上海自贸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三区”联动优势,提出在自贸区中开展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创新创业政策和具体举措。

10)科研人员薪酬收入体系改革研究。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着眼于引导激励更多的人才参与创新、投身创业,研究提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研人员薪酬收入体系改革的思路与举措。

11)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性税制研究。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研究分析创新型国家和地区鼓励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的实践和经验,提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建议。

12)在沪外资研发中心融入城市创新体系的案例研究。重点遴选若干典型案例,调研分析在沪外资研发中心融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与本土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协同的最新模式、效果及存在障碍,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13)上海产业创新政策有效性评估研究。遴选上海重点发展的具体产业领域,对现有促进产业创新的政策情况及其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研究,提出科学制定政策、精准实施政策、提高政策效果的建议。

14)上海金融科技发展对策研究。重点调研以Fintech、区块链、生物识别、可替代支付方式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发展的基本特征、未来趋势以及潜在的影响,对各国发展重点与方向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金融科技发展的重点、路径及有关建议。

15)新形势下软科学发展研究。面向国家新型智库建设,分析当前新形势下决策咨询研究需求,研究未来软科学发展的新需求、新思路和软科学研究新方法,提出上海进一步推进软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

专题七、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题目不应与主题项目重复),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

1)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2)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3)科技创新和创新型企业案例研究。

4)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5)创新方法研究。

四、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申请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在申报本指南项目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6、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8、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五、申报时间

每年开展一次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七、立项管理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单位收到立项通知后填报项目任务书,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项目任务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需明确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方式方法等要求。

八、项目验收

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和分工安排,履行责任和义务,按进度完成主要目标和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围绕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撰写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项目承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说明材料。

九、支持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专项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十、监督与评估

加强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软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管理相关机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解除委托协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项目管理资格等处理;

(二)对有违规行为的咨询评审专家,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咨询评审和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

(三)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约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追回已拨项目资金、终止项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

处理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

 
创建时间:2019-12-2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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