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
上海市级工业设计企业申报对象为上海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上海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三、申报条件
市级工业设计企业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项目申报
有关单位可以按照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申请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认定流程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择优认定上海市级工业设计企业认定名单,择优选择,推荐其申报国家级中心。本市在有关政策和相关财政资金等方面对市级中心企业优先予以扶持。
2020-03-2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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