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专项申报
支持企业和机构利用AI大模型、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产品搭建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智能网联数据采集标注、智能网联算法模型训练、智能网联仿真测试、数据与信息安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专项申报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是依法设立登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的单位。
三 、支持范围
1、支持企业和机构利用AI大模型、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产品搭建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智能网联数据采集标注、智能网联算法模型训练、智能网联仿真测试、数据与信息安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
2、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定制化改造,鼓励整车企业加速扩大前装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后装C-V2X设备实现网联赋能。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依法设立登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应用推广、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三)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四)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B类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6.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
7.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8.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和半年社保账单;
9.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可以为股东承诺函、合同协议、银行资金证明等);
10临港新片区数字化转型支持专项资金申请表;
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计划,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
2024-04-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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